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近日提醒市民,在房屋租賃活動中,有六點應當特別注意。
一、租賃當事人在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合同前,可在門店查看是否有營業執照或資質備案證明,或登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
www.bjfdc.gov.cn)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等情況,儘量選擇信用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
二、在簽訂合同前,應查驗房屋權屬證書或房屋出租委託書,核對委託許可權及期限;出租人的身份證件或經紀人資格註冊證。
三、在簽訂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通過合同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建議使用合同示範文本(可通過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免費下載)。
四、在約定租金支付方式時,應儘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較長期限的租金。
五、對個別房地產經紀機構由於經營不善,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約定,且雙方無法達成協定的,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民事糾紛;對個別房地產經紀機構違規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實施經濟詐騙後人去樓空的,應儘快向公安機關報案。
六、個人之間簽訂租賃合同後,租賃當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村)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燕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