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6月23日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下简称“原发行方案”)。原发行方案拟非公开发行3,500万股至5,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3,389.27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大重型数控卧式机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等5个技改项目和1个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建设项目。近期因金属焊接结构件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受国内资本市场影响,为把握重点产品的市场机遇,加快完成非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决定减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减少原发行方案中4和6 项目,保留原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大重型数控卧式机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高档精密数控机床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军用高精齿轮及液力换档变速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小型食品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即项目1、2、3、5)。
2、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发行数量调整为不低于3,000万股(含3,000万股)且不超过5,000万股(含5,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27,566.92万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