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墨香 于 2008-9-5 13:08 发表 
我说的是可能,不是一定,长期的事情的确不好说,个人观点和大家商榷。
1、我们国家的政策因素,房子实际上是个使用权,大概70年吧,和国外不一样,人家是产权,连着土地。
2、中国的计划生育实行了30年,老龄化后 ...
你理解的第一条一看就知道你没买过商品房.
为什么?我问过我的律师,70年后如果政府需要征用?对不起需要给比现在那些旧房补偿更多的补偿才能动你的房子,否则70年是无限期延伸的,新的物权法有阐述.
外国?我在香港有房子,什么叫连土地?谁给你土地?香港除了要交地价,就是政府的差饷也就是政府的物业税,土地永远都不会归你,也归不了你?一个1万平的土地上可以造10倍以上的面积,怎么分土地面积?
加拿大,我也有很多亲戚,也是如此,每年交10几万物业的税收是不包括土地的.
当然全世界都一样,土地使用权是不能随便剥夺的,除非政府补偿人家,现在很多旧房都要补偿何况新中国以后的商品房?
房产证的全称是房地产权属证明,产权都是有期限的,别以为外国就可以永久?
土地永远只能属于国家而不是个人(全世界的资源永远是国家的,这和开采资源需要通过国家审批一样道理).但国家不会随意以土地为国家的就去拆你的房子,好好理解一下新的物权法吧.
我觉得墨香想看空房地产也不用编这么个理解出来吧?去咨询一下律师再说这些外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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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eihei 于 2008-9-5 16: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