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渔民 于 2008-9-13 02:01 发表 
渔民票死,百事自杀,要是大圣再自杀,这是最好的结局。为什么?因为法官犯了三大关键错误,游戏不好玩了。
1 杀手杀人,马上公布被杀之人,在警察搜身前公布,这是不公平的;应等警搜身后公布。这是没料到或还 ...
这个说法并不完全正确.
照现场版对比呢,以上问题确实存在.但最初讨论规则的时候,也考虑了一些跟现场不一样的地方.
以上规则基本上是前几局就一直如此的.也许有问题,但如果因此指责游戏规则不公平,或者觉得冤枉,是不负责的.
(1)杀人与搜身的顺序.我承认现场版跟你说的顺序.但我们在前三四局的实践中发现,网络版杀手优势太大(也许是还没摸索出警察最好的玩法),所以引入警察之后基本是一直按照现在这个顺序执行.包括你做警察的时候也是.
个人认为此条可以提出讨论,但不是特别关键的地方.
(2)投票的问题.现场版是不允许跟票的,投票时哪怕有一点迟疑也是不算的.但网络版的我们没法控制玩家的投票时间.
曾经设想过用短信息投票,但对人数占优势的团队有利.所以暂时没考虑这方面.
改票是我们一直允许的.曾经有团队故意利用改票来迷惑对手.也有人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一直等别人先投再做决定.
我的意见:改票可以取消.限时投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跟票和看别人的票再做决定)
(3)法官公布的信息问题.
我觉得法官最好是什么也不说.但真说了也没啥.因为信息是公平的.
其实男女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对某些会员的性别.大家的看法也是有分歧的.(比如小麦,理想)法官不过是为了活跃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