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库局拟改善追讨强积金欠款的机制
香港财库局拟改善追讨强积金欠款的机制
2007年6月15日 13:15
[世华财讯]香港财库局建议,把房屋津贴及利益包括在厘订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的“有关入息”的定义范围内,以及改善追讨强积金欠款的机制,以便加强强积金制度的效率和效益。
香港政府新闻网6月15日消息,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6月27日向立法会提交《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以便加强强积金制度的效率和效益。
条例草案16日刊宪,其中两个主要建议,是把房屋津贴及利益包括在厘订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的“有关入息”的定义范围内,以及改善追讨强积金欠款的机制。
财库局指出,鉴于部分雇主蓄意把其雇员部分入息指定作房屋津贴,以逃避或减轻强积金供款责任,把房屋津贴及利益包括在“有关入息”的定义范围内,是解决这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其他建议包括加强强积金制度的执法工作、改善强积金计划的行政及规管,以及推行其他技术及杂项修订。
(李立 编辑)